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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学院202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公示通知
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根据我校《关于组织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师教综合〔2024〕61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社会学院202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9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林秀兰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58809749,lxl@bnu.edu.cn

社会学院

2024年9月2日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2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一、工作原则

我院本科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文[2007]131号,2010年7月修订)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讨论决定从2014级开始推行此推免方案。

二、推荐工作组

工作组总负责:屈智勇

工作组成员:王茁、刘冰、李汪洋、林秀兰

报名资格初步审查、接收报名表:林秀兰

获奖审核、成果审定:王茁、刘冰、李汪洋

出具专业成绩排名清单、本科生项目审定:林秀兰

报名资格终审、接待申诉和出具鉴定材料:王茁、刘冰、李汪洋

最终排名、“外推”审定:屈智勇、李汪洋

三、科研创新成果审核专家组

组长:肖索未

成员:杜静元、张汉、高嘉敏、苗芃

四、报名资格

1. 学习勤奋,思想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 专业课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前50%(专业课具体计算方法请看第六条);

3. 其他条件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之“申请条件”规定。

五、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按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计算。

六、计分方法

1. 专业课成绩占85分

“专业课成绩”中“专业课”的操作定义是:第一至第六学期所属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5门成绩最好的专业选修课程(自选),在境外学校交流所取得的成绩(含港澳台)按照1*1.1换算分数。

各专业第一名计为85分,其他同学的计分方法是:(本人专业课平均成绩/本专业第一名平均成绩)X85=本人得分。

2. 综合考核成绩占15分,具体计分办法请查看附件1。

七、工作进度初步安排

1. 9月5日(含)前,根据“推免细则”要求提交自选专业课程成绩单(电子版)于邮箱(lxl@bnu.edu.cn);

2. 9月5日上午,提交相关加分支撑材料(原件),学院进行审核;

3. 9月9日(含)前,学院汇总专业课成绩和加分成绩,确定公示名单;

4. 9月9日-11日,对综合排名进行公示并接受投诉;

5. 9月11日后,工作小组将最终名单上报教务部。

注:具体时间将根据学校通知有所调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社会学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2014版)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专业成绩

专业课平均成绩

85

85

科研创新

项目级别

加分项目

主持

参与

科研项目

国家级

立项

0.75

0.25

≦3

3(本基、北创、国创不累加,计最高分)

结题

1

0.35

优秀

1.25

0.45

省部级

立项

0.5

0.20

≦2

结题

0.5

0.20

优秀

1

0.35

校级

立项

0.3

0.10

≦1.5

结题

0.4

0.15

优秀

0.8

0.30

学术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2

0.7

≦2

3

二等奖

1.5

0.50

三等奖

1

0.35

省部级

一等奖及以上

1.5

0.50

≦1.5

二等奖

1

0.35

三等奖

0.8

0.30

校级

一等奖及以上

1

0.35

≦1

二等奖

0.5

0.20

三等奖

0.2

0.10

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第一作者

2

3

以学校社科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为准

第一作者

1

普通刊物(专业学术类)

第一作者

0.5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专业奖学金及社会服务

项目级别

分数

专业奖学金

一等奖

1

≦1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3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社会工作

省部级优干、优团干

2

≦2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校级优干、优团干

1.5

社会工作奖、优秀团员

1

外语水平与国际交流

外语水平成绩

六级

550-599

0.8

≦1.5

(只计最高分一次,不累加)

3

600-629

1.2

630及以上

1.5

托福

100-105

1

106-109

1.2

110及以上

1.5

雅思

6.5

1

7

1.2

7.5及以上

1.5

国际交流

两个学期以上

1.5

≦1.5

(按学期计算,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两个学期

1

一学期

0.8

注意事项:

1. 当学生综合成绩分值相等时,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专业课成绩分值也相等,则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高低确定排名;若科研创新总得分分值还相等,则抽签决定排名。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