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时间:2025-03-13 点击数:

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及名称

报到时间

复试时间

地点

030300

社会学

3月17日

上午8:00报到

下午12:30报到

3月17日

8:30-12:00

13:00-18:00

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层或22层

请复试考生查询邮件,根据各组别通知的具体时间前往报到和复试地点

备注:社会工作专硕面试分2个复试组同时进行

035200

社会工作

3月18日

上午8:00报到

下午13:00报到

3月18日

8:30-12:00

14:00-17:30

3月19日

上午8:00报到

下午13:00报到

3月19日

8:30-12:00

14:00-17:30

3月20日

上午8:00报到

下午13:00报到

3月20日

8:30-12:00

14:00-17:30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16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s://yz2025.bnu.edu.cn/www/ss/fs/login。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证书请携带1份原件,1份复印件;成绩单请携带1份原件,5份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学生证请携带1份原件,1份复印件;成绩单请携带1份原件,5份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须提交相关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除外)。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般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携带1份原件,1份复印件)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携带1份原件,1份复印件)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简历5份(简历内容打印在1张A4纸内)

3.复试考生的具体组别情况,将通过学院邮箱(bnusoc036@ bnu.edu.cn)发送。请考生关注邮件,按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030300

社会学

01 不设方向(珠海)

12

035200

社会工作

01 不设方向

23

02 不设方向(珠海)

64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为面试形式,考查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本科学习成绩;个人学术特长、研究潜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领域的突出表现等);

2.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人文和科学素养、精神面貌等)。

面试采用陈述与问答形式,考生需先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之后随机抽取题目现场回答。问答题目内含1道外语题目,考生需用外语回答。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50分。复试成绩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030300社会学按专业,035200社会工作按专业分方向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10-58804061 王老师(学术硕士)

010-58802885 何老师(专业硕士)

咨询邮箱:bnusoc036@bnu.edu.cn(咨询请注明个人信息)


考生复试名单如下:


附件下载: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